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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的廣西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明文禁止“在動車組列車上使用能夠誘發(fā)煙霧報警的自帶加熱食品”

    2019/8/14 22:42:07

    來源:互聯網

          近年來,各類自帶加熱功能的食品逐漸升溫,越來越多地出現在日常生活中。近日,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的廣西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因明文禁止“在動車組列車上使用能夠誘發(fā)煙霧報警的自帶加熱食品”,引發(fā)網友熱議。為此,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組織有關專家就此作出回應。(8月12日 人民網)
         “不用火、不用電,只需一瓶水,就能享用美食”,自帶加熱功能的食品確實方便,但是,方便的同時,也帶來了風險。“自熱包”大多由焙燒硅藻土、鐵粉、鋁粉、焦炭粉、活性炭、鹽、生石灰、碳酸鈉等組成。實驗證明,加入冷水反應,“自熱包”升溫后可達150℃以上,蒸汽溫度達200℃,最長保溫時間可達3小時。一旦操作失當,燙傷風險極大。
         “自熱食品”引發(fā)的事故并不少。2017年12月,上海的方先生在加熱自熱火鍋時引發(fā)爆炸,湯汁濺入右眼導致視力受損;2018年1月,廈門北開往昆明的g1684高鐵上,一名旅客在使用自熱盒飯時操作不當,導致煙霧滾滾觸發(fā)報警器,高鐵被迫減速行駛;2019年1月,一名男性乘客在乘坐g1684高鐵時因使用自熱盒飯操作不當,導致車廂內煙霧滾滾并觸發(fā)報警器,致使高鐵減速行駛……頻發(fā)的事故提醒我們,將“自熱食品”列入動車“黑名單”勢在必行。
          安全不容僥幸。高鐵“貼地飛行”,行進過程中,密閉的空間內防止火災、爆炸隱患非常重要。2018年10月施行的《福建省高速鐵路安全管理規(guī)定》明確,禁止“在高速鐵路動車組列車內吸食或者使用誘發(fā)煙霧報警的物品”。《四川省高速鐵路安全管理規(guī)定》也有同樣規(guī)定,且懲罰措施相對更加嚴格。今年6月,中國鐵路總公司官方微信發(fā)布的《帶這些東西上火車,可能會被沒收》中明確提到,這類食品在加熱時,溫度較高容易發(fā)生意外,因此建議不要攜帶,或小心食用。
          而今,《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公布,明確禁止“在動車組列車上使用能夠誘發(fā)煙霧報警的自帶加熱食品”等行為,一旦違反將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以剛性執(zhí)法對“自熱食品”說“不”,廣西邁出了有意義的一步,也為鐵路安全管理作出了很好的示范。
          日前,廣西立法禁止在動車上使用自帶加熱食品的消息引發(fā)熱議,得到不少網友支持,這也折射出民眾公共安全意識不斷提升。任何時候,我們都要以安全為重。為了更美好的出行,禁用“自熱食品”又何妨?(王建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