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三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對河北出臺實施的地方性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進行全面清理規范。該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
通知明確,河北省內客運班線車輛(含機場直通車)和省際客運班線中,與本省對開的外省(市、區)籍客運車輛,通行普通收費公路每月超過30次(含)、通行高速公路每月超過30次(含)或4000公里(含)的,享受通行費50%優惠政策。對在河北省收費公路(含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費公路)行駛的國際標準集裝箱車輛,享受通行費30%優惠政策。安裝車載裝置的etc用戶,在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基礎上,繼續享受etc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