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市和橋鎮北渠村黨總支書記徐國華等人違規核銷村級債務問題。2017年至2018年,北渠村按上級要求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對陳欠多年的村應收款進行清查核銷。負責此項工作的北渠村會計沈敏未按要求認真調查核實,將93筆應收款判定為死賬、呆賬,經村兩委討論同意后上報核銷。2020年10月,經鎮經管辦核實,認定其中23筆屬違規核銷,涉及金額74.32萬元。北渠村黨總支書記徐國華對上述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審查過程中,徐國華、沈敏能積極協助村委催繳應收款項,目前已收回部分,剩余款項仍在追繳中。2021年1月,徐國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沈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惠山區前洲街道新印橋社區原黨支部書記石洪熙違規出借村級集體資金問題。2009年至2012年,石洪熙任前洲街道新印橋社區黨支部書記期間,在未簽訂借款協議的情況下,5次違規將村級集體資金出借給其本人的企業,涉及金額630萬元,上述本息均已歸還;4次違規在村集體資金賬戶為其本人的企業承兌貼現,涉及金額145萬元,相關利息已經支付。石洪熙另有其他違規違紀問題。2021年3月,石洪熙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濱湖區榮巷街道桃源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王且軍違規出租村級集體資產問題。2017年至2019年,王且軍任榮巷街道桃源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期間,以低于區級經營性房屋租賃指導價的標準,將社區的部分商鋪續租給他人使用,造成集體收益損失15.82萬元。2021年4月,王且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以上3起案例是全市推進村級集體資金違規出借和資產出租問題專項清理整治中發現的典型案例,全市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基層黨員干部要以案為鑒,深刻吸取教訓,嚴守紀法紅線,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切實扛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落實監管責任,結合黨史學習教育,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專項清理整治工作中做到清查到位、整改到位、處置到位、監管到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監督的再監督”職責定位,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以監督執紀為著力點,以案件為突破口,實現查辦、整改、治理一體推進,不斷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