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周鐵鎮的趙雨(化名)近日收到第一筆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月1010元。她是我市出臺“單人保”政策后,最早一批納入“單人保”的市民之一。“單人保”政策適度擴大了最低生活保障覆蓋范圍,將符合條件的本市戶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納入低保。目前,全市已有71名人員成功申請納入“單人保”。
“單人保”政策出臺前,低保申請只能以家庭為單位,家庭人均收入必須低于我市低保標準才可以申請低保。現實中,一些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低保標準,不符合申請低保條件,但有家庭成員存在殘疾或重病等特殊情況,造成實際生活困難,趙雨家正是屬于這一特殊情況。今年35歲的趙雨原在周鐵鎮一家企業上班,去年2月感到身體不適,入院檢查被確診患有發作性前庭綜合癥(evs),同時患有免疫性血小板減少、凝血功能障礙、1型糖尿病等病癥。“由于長期治療休養,我已經辭職。為了給我看病,家里用去50多萬元醫療費,還欠下10多萬元外債。”趙雨說。“之前趙雨一家多次到村委反映生活困難,我們根據趙雨一家的支出情況為其申請了5萬多元的深度救助。但她家情況不符合當時低保政策。她丈夫工資加上公公婆婆退休金,人均收入約1300元,超過了低保標準1010元。”趙雨所在村委負責人說。
“單人保”政策打破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低保的現狀,明確三類群體可以單獨申請低保。第一類是低收入家庭中持有殘疾證,并且無法單獨立戶的一、二級重度殘疾人,還包括三級智力殘疾人和三級精神殘疾人;第二類是低收入家庭中患有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認定的、符合本市醫療救助門特病種的患者,即重病患者;第三類是本人月收入低于低保標準,同時脫離家庭、在宗教活動場所居住三年及以上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
無錫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工作人員介紹,“單人保”按照申請、受理、審核、確認等基本程序辦理。申請人可到街道(鎮)經辦機構提交相關材料,填寫申請表,誠信聲明家庭收入、財產及其他必要的情況,積極配合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一般不超過 30 個工作日即可辦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