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江蘇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以及《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省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時間的決定》,結合本市實際,現對我市市和市(縣)區、鎮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的有關問題決定如下:
一、全市市(縣)區、鎮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于2021年12月底前選出。
二、全市市(縣)區、鎮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應于2022年1月底前召開。
三、無錫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總名額仍為461名,名額分配不變,具體為:江陰市94名、宜興市78名、梁溪區77名、錫山區49名、惠山區50名、濱湖區(含無錫經濟開發區)54名、新吳區47名、解放軍駐錫部隊12名。
四、無錫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應于2022年2月底前召開,各市(縣)區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和解放軍駐錫部隊應依法選舉產生無錫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五、為做好市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加強對市(縣)區、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設立選舉工作辦公室,袁飛任辦公室主任,黃蓉華、戴美忠、陸惠玲、金卓青、嚴巍巍、馮偉東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由市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和市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