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排放機動車將進一步受到限行。昨從交警部門獲悉,《無錫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高排放機動車限行事項的通告》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明確了新的限行對象和時間,限行區域有所擴大。
據悉,本次限制通行車輛為2005年12月31日(含)前登記注冊的汽油車、2012年12月31日(含)前登記注冊的柴油車(不含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 。新的限行時段為每日7時至21時。我市2016年曾發布限行區,為蘇州界以北、312國道(不含)以西、342省道(不含)以南、常州界以東、太湖以北合圍的范圍,其中不含s19環太湖高速。新的限行區域在原基礎上,增加了錫澄路(不含)、堰新路(不含)、惠山大道(含)、金惠路(不含)等構成的環線以內道路。對于違反規定在禁止行駛的區域、時段行駛的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違反禁令標志處以100元罰款和扣3分的處罰。
為何要對這些車輛進行限行?“2005年12月31日(含)前登記注冊的汽油車主要都是國一排放標準車輛,2012年12月31日(含)前登記注冊的柴油車主要都是國三排放標準車輛。”市生態環境局大氣處沈建榮表示,老舊車輛的技術落后,污染物排放量大,光一輛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行駛百公里排放的顆粒物就是一輛國六排放標準車輛排放的12.7倍。由于2011年、2012年市場上主要是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在銷售,同時又有國四排放標準的柴油車開始生產銷售,不將國四排放標準的柴油車納入受限范圍,也是對車主車輛淘汰后更新為更高排放標準車輛的激勵引導。
“目前,272套限行標志標牌正在限行區域陸續安裝。”市交警支隊車管所費乾介紹,該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后,交警部門將通過電子抓拍及路面執勤執法查處等方式對違反禁令標志指示通行的車輛進行處罰。同時,目前交警部門已對符合通告限行條件的車輛信息進行了初步梳理,全市范圍內符合限行條件的車輛共計5.7萬余輛,其中汽油車3.9萬余輛,柴油車1.8萬余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