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發布了“助企紓困”50條,以“真金白銀”切實為企業紓困解難,其中提及“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昨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對該政策進行了具體解讀。
相關人士介紹,經認定的小微企業,招用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可申請小微企業社保補貼。具體申請步驟: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應填寫《無錫市小微企業認定申請審核表》,并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備查)、《納稅登記證》、社會保險繳費單復印件及財務報表(原件備查)等證明材料,向納稅所在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認定申請。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牽頭,會同區財政、統計部門進行聯合認定,認定通過后招用高校畢業生方可申請小微企業社保補貼。小微企業社保補貼可在納稅所在區人社部門柜臺窗口進行申請,也可通過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進行申請。
小微企業社保補貼涉及的招用高校畢業生是否有限制?相關負責人解釋,小微企業社保補貼所涉及的高校畢業生,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但不限國內。畢業時間以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的時間為準,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申請小微企業社保補貼時,高校畢業生的錄用時間和補貼申請時間與畢業時間相比均須在2年內方可申請。小微企業社保補貼實行先繳后補。自補貼申請審核通過當月起,企業為所招用的高校畢業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部分全額返還,累計不超過1年。
此外,用人單位招用本市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以及外省勞動力,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也可按規定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與小微企業社保補貼一致,累計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