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建、人社、審計、財政四部門聯合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領域實名制管理落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的通知》,圍繞規范建設工程領域用工管理總體目標,以落實源頭資金保障、規范實名制用工管理、防范化解矛盾糾紛和推進信息化智慧監管為重點,全面加強建設工程勞動用工閉環管理,推出“十項制度”破解建設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難題,打造建設工程政府監管的無錫品牌。
以往建設工程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慣例”是每月發放部分“生活費”,其余薪水年終統一結算。這是導致出現“欠薪”的一個重要原因。相關負責人介紹,新規明確了農民工工資實行按月足額支付,分包單位、直接招用農民工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月支付農民工完成工作量的全部工資。不能全部支付的,按月支付比例應書面約定,每月支付的工資一般不低于應付工資的80%,剩余工資應當在半年內全部結清。
為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月足額發放,《通知》還規定了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建設單位應當從源頭落實工程資金保障,依法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同時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項目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移建設資金;造價咨詢現場服務制——承接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業務的企業,應按照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等委托方的要求,通過項目現場實名制系統進行考勤,確保工程進度款支付的及時性;工程款與人工款分賬管理制——建設單位應當從源頭落實農民工工資保障,嚴格執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按照約定將工程款中人工費用足額撥付至施工總承包單位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此外,我市還將建立和完善預售資金提取聯通制、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標識防護制、總包單位代發工資制、欠薪預警聯動處置制、部門聯合執法懲戒制等一系列配套規章制度,從源頭上最大限度杜絕欠薪等違法行為。相關人士提醒農民工朋友,在與分包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切勿隨意簽字。合同應本人保管一份。日常工作記錄,如工單、布置工作的聊天記錄、工資支付記錄等應妥善保存。一旦發生欠薪可立即向項目施工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反映,要求幫助協調解決,也可以向工程建設項目所在的建設主管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