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西下,水清岸綠、魚翔淺底。新吳區的梅西河經過水生態提升及河流緩沖帶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后,河水變清澈了,河岸環境也煥然一新。與一般河道治理不同,該工程投資額中有100萬元來自當地一家金屬加工企業的生態損害賠償金。昨天獲悉,自2018年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以來,全市賠償案例總數為358件,涉案金額2300余萬元,位于全省前3。
誰污染、誰治理,誰損害、誰賠償。近年來,無錫深入實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通過現場調查、索賠磋商、鑒定評估、修復監督等環節,規范全周期操作流程。同時創新實施簡易評估程序,建立損害賠償專家庫制度,大幅提高案件辦理效率。“當事人若主動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行政處罰、刑事案件可從輕減輕裁量,并能獲得環責險理賠。”市生態環境局法規處處長潘潤介紹。
“為排污付出代價,這次的經歷讓人警醒。”惠山區某污水處理廠先后3次被查到超標排放廢水,企業主動提出通過對周邊河道進行整治的方式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目前,洛社鎮華圻村的西浜河已啟動水生態修復工程。企業負責人梁先生說,用“看得見”的賠償彌補之前對環境造成的損害,在責任履行過程中切實提升了環保意識。
無錫在生態修復方式上多元探索,為環境“療傷”。年初,正大萬物城小區居民反映廢氣擾民問題,經排查發現,小區周邊一企業存在無組織排放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等行為。該企業被執法部門處罰的同時,在坊明路與泰伯大道交叉口以種樹的方式承擔了大氣環境損害賠償責任。補植復綠、河道治理、濕地修復……我市將生態損害賠償金通過多種形式用于直接修復及替代性修復項目上,真正實現了“應賠盡賠”。
半年前,梁鴻國家濕地公園內的“鳶尾花園”還只是一片廢棄果林。如今,實施生態損害賠償替代修復項目后,這里已打造成以種植鳶尾花為主的濕地花園,而梁鴻國家濕地公園也在不久前成為了新吳區首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示范基地。“那些客觀上無法原位修復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可引導賠償義務人到這里來開展替代性修復。”相關人員介紹,基地的成立為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開展替代性修復、履行社會責任提供了實踐平臺。據悉,錫山區也在今年6月啟用了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
“對于環境破壞行為而延伸的生態損害賠償,行政處罰不是目的,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才是根本。”潘潤表示,要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水平,讓全社會真正形成環保意識和行動自覺。